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2015-2016年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为推动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简称“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开放与合作,实验室面向国内外从事化学化工、环境催化以及化学生物学领域的研究人员设立开放基金,并发布2015-2016年度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简称“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范围
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下列方向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请者可以根据申报指南自主选取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取具有突出研究价值的项目立项资助。
1、天然药物筛选与化学
(1)功能性食品的研究与开发
(2)天然产物活性成分的快速筛选及跟踪分离
(3)化工传质与分离
(4)食品微生物和分子生物学
2、药理学
(1)代谢性疾病的药物筛选
(2)天然产物调节代谢性疾病的药理研究
(3)天然产物降尿酸、抗痛风药理机制
(4)神经退行性疾病的药物筛选
(5)关节炎的药物筛选
(6)中药有效成分或活性物质的药效学研究
3、环境与能源催化
(1) 新型光催化设计、合成与应用
(2)烟气催化处理技术
(3) 环境功能材料
(4)生物质与氢能源
4、催化材料设计与合成
(1)均相催化多相化
(2)多相催化
(3)均相催化
(4)功能材料合成
(5)有机合成
5、生物催化与转化
(1)微生物(酶)催化活性及理论基础研究
(2)仿生酶的设计、合成及催化应用研究
(3)发酵工程与酶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
二、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本次开放基金资助数额不超过4项;资助标准为3万元/项,其中立项资助2万元,结题资助1万元;开放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
三、申请与评审
1、申请者基本条件
(1)申请者需是实验室团队现任成员,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报课题的研究;
(2)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开放基金,参与课题数不能超过2项;
(3)凡具有在研的校内开放基金项目的人员本次不能申请。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联系方式见后)。
(2)本次开放课题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3.课题评审
重点实验室接收到项目申请书后对申请者进行资格预审后,组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聘请同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并结合重点实验室的发展重点择优立项资助。
四、课题管理
实验室具体开放基金的管理,负责课题招标、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管理等工作,执行学校关于课题管理的规定。
1、经费使用与管理
(1)经费报销按《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报销办法》执行,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2)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所需的材料费,测试费;与项目有关的学术活动费,如调研费,资料费,打印、复制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2、成果管理
凡由重庆工商大学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鉴定证书以及申报科技成果奖等所有成果,均须标注“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资助”。
3、知识产权归属
由重庆工商大学资助的开放基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归重庆工商学所有,学术论文成果归重庆工商大学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五、课题结题
1、结题指标
申请者完成以下指标中的一项方可认定结题。期刊标准参见《重庆工商大学学术期刊分类表(2011年修订版)》。
①以“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通讯作者(学生第一)或第一作者的SCI收录论文1篇;
②以“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通讯作者(学生第一)或第一作者的EI期刊2篇;
③以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④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项,(三等奖前三,二等奖前五,一等奖前七);
⑤主编出版专著1部。
2、结题时需提交的材料
在研究期限内,课题申请人应精心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研究结束,申请人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研究工作中的原始实验数据及相关资料
(3)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等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00067
联 系 人:郭莉霞
电 话:13637998306
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