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和《重庆工商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1.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2.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每个实验室岗位人员都要签定安全责任书,承担所管理实验室的一切安全管理责任。

3.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生产实习之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4.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在实验室人员或教师的技术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实验室内加隔断、毁坏结构、毁坏电路,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改造的,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

6.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工商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物品管理办法》第五章化学危险品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品、毒品、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发放和保存的有关规定,随领随用,保证安全管理。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7.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场所,室内严禁吸烟。特别是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同时必须贴出防火禁火标志牌。

8.实验结束后,岗位人员及时要清理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各种药品,对易燃的纸屑等杂物必须及时清扫,消除安全隐患。在确认已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和门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