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2015年09月29日 10:45  点击:[]

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13年1月获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科委发〔2013〕12号),依托重庆工商大学建设和运行管理。重点实验室环境科学与工程市级重点学科,由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天然药物研究重庆高校重点实验室、催化理论和应用技术重庆高校重点实验室组建而成。重点实验室现有研发场地2800m2,先进精密仪器设备原值3800万元,利用化学和生物学学科交叉优势,围绕先进催化材料设计与合成、功能有机分子催化合成与转化、天然活性分子的化学生物学研究与应用方面,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

为推动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开放与合作,在重庆市科委和重庆工商大学的支持下,实验室面向国内外从事化学化工、环境催化以及化学生物学领域的研究人员设立开放基金,并发布2014年度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简称“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资助范围

2014年度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下列方向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请者可以根据申报指南自主选取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取具有突出研究价值的项目立项资助。

1、催化材料设计与合成

设计并合成低碳烃/低碳醇高效选择氧化及脱氢催化剂、高效加氢催化剂、烃类/醇类催化制氢催化剂、有机-无机杂合催化剂、固载化手性催化剂、新型液相吸附剂等多种新型催化剂,围绕甲醇、低碳烃类原料的有机催化合成、难降解有机分子的光催化降解催化剂的设计与合成,以及生物转化酶催化剂的筛选、培育等方面的研究。

2、有机分子催化合成与转化

围绕功能有机分子的绿色合成、结构修饰与改造,开展绿色均相-多相 (手性)催化、有机-无机杂合催化、均相催化多相化、多相催化均相化、绿色反应介质与反应过程绿色化、生物酶催化等方面的研究。

3、天然活性成分筛选与作用机制研究

天然产物活性成分的筛选研究(含酪氨酸酶抑制剂以及调节代谢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等的活性成分筛选);天然产物活性成分的药理药效学研究(含抑制酪氨酸酶、调节代谢性疾病、调节神经退行性疾病、降尿酸、抗痛风等);天然活性成分的分离提取与传质;健康产品与功能性食品的研究与开发。

三、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2014年度,开放课题资助标准为3万元/项,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2-3年

四、申请与评审

1、申请者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优先支持重庆工商大学以外的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

(2)申请者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报课题的研究;

(3)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参与课题数不能超过2项;

(4)校外人员申请开放课题须有本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参加;

(5)凡具有在研校内科研项目者,不能申请。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书》,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文件(与纸材料一致)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联系方式见后)。

(2)2014年度开放课题自2014年11月9日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22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课题评审

重点实验室接收到项目申请书后对申请者进行资格预审后,组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聘请同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并结合重点实验室的发展重点择优报送科研处立项资助。开放课题的评审结果和批准立项通知书将于2015年1月前通知申请者。

五、课题管理

开放课题由重庆工商大学统一管理,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具体负责课题招标、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管理等工作,执行学校关于课题管理的规定。

1、经费使用与管理

(1)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经费使用帐本,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报销按《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报销办法》执行,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2)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所需的材料费,测试费;与课题有关的学术活动费,如调研费,资料费,打印、复制费等;客座人员来本重点实验室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

2、成果管理

凡由重庆工商大学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鉴定证书以及申报科技成果奖等所有成果,均须标注“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资助(英文:Chongqing Key Laboratory of Catalysis and Functional Organic Molecules)和项目编号。

3、知识产权归属

由重庆工商大学资助的开放基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归重庆工商学所有,学术论文成果归重庆工商大学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六、课题结题

1、结题指标

(1)申请者以“重庆工商大学催化与有机功能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2篇SCI或EI期刊论文,其中SCI论文至少1篇,方可认定结题。期刊标准参见《重庆工商大学学术期刊分类表(2011年修订版)》。

(2)对于课题研究取得突出科研成果(如单篇论文影响因子大于5,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可认定结题。

(3)校内课题负责人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可认定结题。

(4)课题负责人以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资助为申报单位,主持获得与本课题正相关的横向课题且到账经费10万以上,可认定结题。

2、结题时需提交的材料

在研究期限内,课题申请人应精心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研究结束,申请人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研究工作中的原始实验数据及相关资料

(3)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等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00067

联 系 人:邓微薇

电    话:023-62769652(O)  

E-mail: dww@ctbu.edu.cn

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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