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催化理与应用技术重庆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论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2017年06月15日 11:55  点击:[]

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原“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13年1月获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科委发〔2013〕12号),依托重庆工商大学建设和运行管理。重点实验室现有研发场地2800m2,先进精密仪器设备原值3800万元,利用化学、环境、材料等学科交叉优势,围绕环境与能源催化、多相催化与微尺度材料、环境功能材料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能力。

为推动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开放与合作,在重庆市科委和重庆工商大学的支持下,实验室面向国内外从事化学化工、环境催化以及材料学领域的研究人员设立开放基金,并发布2017年度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课题(简称“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范围

2017年度开放基金主要资助下列方向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请者可以根据申报指南自主选取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取具有突出研究价值的项目立项资助。

1.环境与能源催化方向

(1)光催化技术

(2)低温催化氧化技术

(3)烟气SCR技术:抗水、抗硫和抗重金属中毒

(4)电催化脱氯脱氮技术

(5)超级电容器材料设计与应用

2.多相催化与微尺度材料方向

(1)纳米/多孔材料微-介观结构设计:设计制备具有特定形貌和结构的纳米材料,研究纳米材料微-介观结构与性能的关系。

(2)污染物定向催化转化:通过催化转化,实现环境污染物定向转化为无毒无害物质,实现环境保护;或实现环境污染物定向转化为可利用资源,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

(3)多相催化与微尺度催化反应:结合纳米催化材料的控制合成,开展多相催化反应,建立纳米催化材料微观尺度与催化性能的关系。

(4)生物质催化转化:采用催化技术,实现生物质高效转化,制备基础化学品。

3.环境功能材料方向

(1)环境功能材料:开发具有独特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能,并有优良的环境净化效果的新型环境功能材料,将其应用于水、大气、土壤处理和资源回收等方面;

(2)环境污染物检测材料:开发应用于环境污染物检测的荧光探针和气敏材料等;

(3)环境友好材料:从无害化(可环境消纳)、资源化(可回收利用)、清洁化(可进行清洁生产)等方面出发开发环境友好材料(如环境友好胶黏剂和环境友好塑料等)。

三、资助额度和研究期限

2017年度,开放课题资助标准为3万元/项,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2-3年。

四、申请与评审

1.申请者基本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重点支持校外申报者;

(2)申请者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报课题的研究;

(3)申请者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平台的一个课题;

(4)在研的校内科研项目(不含科研启动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获得平台内部开放基金未结题人员不能申请;

(5)已获得各级各类立项资助的正相关项目,不予重复资助;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填写《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催化理论与应用技术重庆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文件(与纸材料一致)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联系方式见后)。

(2)本次开放课题自2017年6月15日开始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2日,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2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课题评审

重点实验室接收到项目申请书后对申请者进行资格预审后,组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或聘请同行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并结合重点实验室的发展重点择优报送科研处立项资助。

五、课题管理

开放课题由重庆工商大学统一管理,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具体负责课题招标、课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管理等工作,执行学校关于课题管理的规定。

1.经费使用与管理

(1)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财务管理规定,建立经费使用帐本,专款专用,由受资助人掌握使用,经费报销按《重庆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报销办法》执行,不得违反财务制度。

(2)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实验所需的材料费,测试费;与课题有关的学术活动费,如调研费,资料费,打印、复制费等;客座人员来本重点实验室的交通、住宿、生活补贴等。

2.知识产权归

由重庆工商大学资助的开放基金所取得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归重庆工商学所有,学术论文成果归重庆工商大学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六、课题结题

1.结题指标

凡由课题资助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鉴定证书以及申报科技成果奖等所有成果,均须标注“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资助” (英文:Chongqing Key Laboratory of Catalysis and New Environmental Materials)和项目编号且至少完成下列指标之一,方可认定结题:

(1)课题负责人以“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2篇与申报书研究内容严格相关的研究论文,其中SCI论文至少1篇,发表文章需标注项目编号,其中唯一标注编号的文章至少1篇。期刊标准参见《重庆工商大学学术期刊分类表(2011年修订版)》。

(2)以资助单位为专利权人获得1项与研究内容正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

(3)课题负责人以第一主编或主著出版与研究内容相关的专著1部,专著需标明项目资助单位和编号。

2、结题时需提交的材料

在研究期限内,课题申请人应精心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研究结束,申请人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

(2)研究工作中的原始实验数据及相关资料

(3)学术论文复印件,著作原件等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原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400067

联 系 人:邓微薇、徐萌萌

电 话:023-62769652(O)

E-mail:1058757365@qq.com

附: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催化理论与应用技术重庆高校市级重点实验室2017开放基金申报书

                                                                        催化与环境新材料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2017年6月

关闭